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韓聯社》報導,被告A男是一家物流公司合作企業的員工,去年1月18日凌晨4點6分左右,因涉嫌從公司辦公室的冰箱內拿出巧克力派和卡士達蛋糕食用,而挨告竊盜,一審被判處5萬韓元罰金(約新台幣1100元),A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今日開庭。
二審審判長金度炯(音譯)法官在審理開始時表示,「仔細想想,這不過就是400韓元的巧克力派和650韓元的卡士達蛋糕被喫掉的事,現在社會已經很嚴苛了,事情真的有必要鬧到這個地步嗎?」不過,法官隨後苦笑了一下,接著強調「話雖如此,但既然一審已有判決,上訴審也要檢視本案是否成立竊盜罪」。
A某的辯護律師提交了一份厚厚的意見書,律師表示雖然只是金額很小的案件,「但我們認為其中確實存在問題」,律師指出案發地點是任何人都能進出的辦公室,從監視器畫面能看出被告進出辦公室時沒有任何猶豫或遮掩,「飲料或點心放在公開場所,本來就是給人拿的,難道還要每次都特地徵求許可才能喫嗎?要是真有偷竊的意圖,怎麼會只拿一個巧克力派和一個卡士達蛋糕?」
律師更補充,公司送貨司機們平時都說「冰箱裡的零食可以隨便喫」,結果喫了卻被認定有竊盜的故意,實在「難以理解」。
法官則表示,「被告行為雖然不是出於惡意,但仍需要從法律上檢視是否存在問題」,並同意傳喚辯方申請的兩名證人,下一次開庭預定將於10月3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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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韓男偷喫「公司冰箱23元零食」挨告竊盜!法官也傻眼: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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