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趙偉國過去最為著名的發言,是在2015年曾誇下海口要「買下台積電、合併聯發科」,但最終成為空談。
根據央視等中國媒體報導,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趙偉國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1000萬元人民幣罰金;另就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罰金,同時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報導提到,趙偉國於2018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職務之便,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共謀國有財產,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應由紫光集團購買的房產,透過溢價獲取利益,非法佔有國有資產價值人民幣4.7億元,經核算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9億元。
此外,趙偉國於2019年指使公司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營的公司,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人民幣4645萬元。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偉國的行為構成貪污罪,且貪污金額巨大,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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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曾撂話買台積電!中國紫光前董座趙偉國被判死刑、緩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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