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沈伯洋指出,目前法條明確規定,送件必須要是領銜人,且要一次提出;然而,賴苡任主張不一定要領銜人送件,並請法院做相關假處分。沈伯洋直言,先不說奇怪的當事人適格問題,如果法院認同賴苡任主張,那就表示誰都可以送件罷免。
沈伯洋進一步說明,如此一來,只要任何人在士林北投,然後自己說要送件,但因為手上份數不足失敗,既然以一次為限或一次提出,那麼這個罷免就沒有了。沈伯洋強調,如果法院真的這樣裁定,那接下來罷免會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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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賴苡任聲請假處分!主張不需「領銜人送件」 他嘆:會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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