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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搭捷運「高聲歌唱」、民眾PO網惹議 北捷:最高罰7500元

民眾搭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的時候,有時候會遇到意想不到的事情。有民眾社群媒體Threads發文指出,搭乘台北捷運時,遇到有乘客先把音樂放到最大聲,在忘情歌唱,讓他當場傻眼,直呼對方「感覺快升天了」,不禁拿起手機錄影Po上網,引起熱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網友指出,當日乘坐板南線時,前方女子先是連續放了好幾站的音樂,接下來直接唱起歌,至少從忠孝復興唱到新埔站,整個車廂都是女子的歌聲,他形容「感覺快升天了」。從他PO的影片中可看到,女子一旁的男子竟沒有試圖制止,周圍乘客則是相當淡定。

這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很吵,沒公德心」、「真的非常討厭捷運或公車上自私的人,看影片不用耳機,講電話開擴音,聊天喧嘩,超級沒水準!」、「唱什麼鬼啦,自以為會唱歌,有沒有一點公德心,保持車廂內安靜很難嗎」。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哇~ 現在坐捷運大家都這樣亂拍喔?這樣以後誰還敢坐捷運」、「她唱歌太大聲你可以出口制止,但你選擇po文公審,她道德問題、你法律問題 」、「她可能是沒公德心,你是違法」,認為這樣隨意偷拍陌生人的舉動似乎也不太好。

也有網友列舉出應對方法「其實是可以按車內對講機,讓下一站站長跟保全直接把她請出去,唱夠了再刷票進站搭車」、「透過簡訊、APP或網頁客服請車長處理,讓乘客可以低調檢舉」。

針對原PO的行為,也有網友提醒「「A搭捷運看到B行為怪異,就用手機拍照PO上網跟大家分享、討論。拍照此舉沒有經過B同意,還放在網路上讓大家看,原則上已經侵害B的肖像權。」

對此,北捷表示,依據台北捷運旅客須知第7點第2款,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顯著影響他人之行為,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勸導不聽可依大捷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妨礙執行職務,處以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北捷呼籲,旅客如遇任何異常狀況,列車上透過對講機通知行車專員或行控中心,在車站請通知站務人員,或是利用台北捷運AI智慧客服通報,將儘速派員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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