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受害者因為想要賺外快,就和對方在網路上簽約,連續6個月都有收到1500元租金,卻因此被告上法院,因為期間他曾協助轉帳2萬元貨款,被檢方認定是洗錢共犯。該名受害者表示,他以為這公司是合法的,可以賺一些外快,朋友也說這一切都是合法的手續。
由於社群媒體上有人大肆宣傳出租帳號的廣告,強調這是「被動收入」,還拿出「合法證明」,讓人誤以為租出去沒有問題。沒想到,這些出租帳號的人,最後卻紛紛收到警局通知。原來,這些帳戶被詐騙集團拿去做假網拍詐騙、洗錢,甚至自扮買賣家,要求詐騙被害人將錢匯入假賣家的帳戶。
對此,蝦皮購物回應,出租帳號是嚴格禁止的。加上開設賣場時,都需要提供身分證及銀行帳戶驗證,如果出租了,不僅可能觸法,還得承擔承租人的連帶責任。目前全台出租蝦皮帳號的人超過800人,其中新北市就有254人,台北市則有62人。這些出租帳號的人大多是年輕人及大學生,原本想賺點外快,沒想到卻讓自己淪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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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每月可領1500元!出租蝦皮帳號淪洗錢詐騙工具 逾8百人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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