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陳崇憲報告,據2050淨零碳排路徑,台灣在2050年將有60%至70%的再生能源,其中離岸風電佔40至50GW。從2017年迄今,台灣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已從8MW成長至現在的3.5GW,目標在明年達到5.3GW。
他也補充,據全球風能協會(GWEC)台灣離岸風電總裝置容量為全球第5名,僅次中國、英國、德國及荷蘭;據彭博新能源財經(BloombergNEF)統計,在2024年的新增裝置容量當中,台灣是民主國家第一,優於法國、荷蘭。
但即便台灣風電有所成長,但也不可諱言在區塊開發上面臨許多挑戰及必須解決的問題。
陳崇憲指出,區塊開發風場普遍遇到問題包括,國際原物料通膨導致風場成本上升、開發商融資困難,以及離開政府躉購費率後,風電商與民間企業簽署公司購電協議(CPPA)價格具有挑戰性。
面對上述問題,政府也提出解決方案,如檢討政府相關費用,如港口設施和電網使用費,降低廠商建置成本;而在價格方面,政府提出CPPA信用擔保機制,降低開發商風險,以及提出泛公股的「台電智慧電力與能源公司」,確保開發商與中小企業可以透過依定價格媒合。
對於未來的3之3挑戰及規劃,陳崇憲說明,3之3與前面2階段最大區別就在於「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項目」,因此對於很多標案設計必須有更大幅度變動,但也針對廠商所關心的三個議題提出大方向。
對於大家所關心的招商規則草案時程,他強調絕對是「as soon as possible」(愈快愈好),雖然並沒有明說具體時間,但表示會舉辦公開說明會。
其次,廠商關心招商規則出爐後,備標期會有多久?這中間就必須會牽涉到招商需不需在資格條件上有彈性化處理,譬如納入環境影響評估(EIA),那麼備標期就必須要更長;也牽涉到併網時程(COD)規劃,也會決定備標期需要多少時間。
第三,便是保底價格要怎麼決定,因為過去採取「零元底價」的狀況,就會導致廠商在與銀行融資出現困難。
陳崇憲受訪時說明,針對併網年限是否就是設定原本的2030年,他說目前朝向訂出一個時間,如果廠商可以提早併網,可以取得的下限價格就可以更高,強調不會再出現「零底價」、「負底價」這種讓廠商難以跟銀行融資的條件,有這種底價才可以確保現金流,更容易說服銀行端。
針對現在風電開發商對於時程上面,有些希望可以愈早公布愈好,有些則希望可以等到區塊開發3之1、3之2有一定進度後再來公布,才有足夠開發量能投入。
對此,陳崇憲說明,廠商對於招商規則盡快公布是有共識,因為只要愈早確定遊戲規則,大家都可以提早準備,這個部分政府已經準備差不多,就等上面同意發布。
但招商規則出爐之後,廠商對於備標期要多長就有分歧,有些手上沒案場的廠商就希望愈快愈好,手上有案場的開發商則希望有一定時間。
他強調,備標期長短涉及到,資格標是否納入環評、併網時程,以及經濟部正在跟交通部、國防部溝通是否有可能釋出更多風場開發空間,讓廠商選擇、評估等。
另外,現在潛力場址、區塊開發3之2戰場已經清理完畢,廠商無法如期開發的容量已可併入3之3;但目前3之1仍未確定哪些廠商可以繼續開發下去,要如何將閒置容量併入後續階段?
陳崇憲解答,因為3之1廠商已經簽署行政契約,必須要回歸契約規定來決定是否收回風場,他表示,現在廠商3之1還在觀望,政府對於無法如期達標風場採取的措施,如今政府已經確實會把風場開發權收回,再加上2026年初就會陸續進入行政契約的檢查節點,預計政府在明年初才會再重新盤點廠商狀況,包括有沒有風場重疊部分,環評資料移轉等等。
即便許多3之3政策尚未無法拍板,但有一點較為肯定,也就是並不會納入浮動風場的獎勵措施或示範獎計畫。
陳崇憲說,雖然3之3可以允許浮動風場,但不認為廠商會在沒有示範獎勵情況下就選擇投入3之3。
- 離岸風電
- 區塊開發第三階段
- 經濟部能源署
- 能源署
- 3之3
標題:離岸風電3之3招商規則何時公布?能源署:愈快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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