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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暴升掀匯損海嘯!金管會出手救壽險業 祭3大暫行措施

新台幣兌美元5月暴升近7%,加上美債評價大減,壽險業因匯損出現虧損,金管會保險局長王麗惠今(12)日宣布,祭出3大暫行措施,包括放寬資本適足率匯率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將採行差異化監理要求。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金管會3大暫行措施,是否導致壽險業「寅喫卯糧、治標不治本」?王麗惠坦言,確實「治標不治本」,但保險業明(2026)年1月1日要同時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保險合約」(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希望幫助業者暫時平穩度過,危機就是轉機,不要浪費每一次危機,藉此強化調整體質。至於這是否等於「保送」所有業者上壘?王麗惠說,「不是」,保險業要「先自助才有人助」。

新台幣5月暴升6.98%,重創壽險業獲利,6大壽險合計虧損近350億元,其中新光人壽單月大虧153億元,累計全年虧損300億元,而富邦人壽單月虧損91億元、凱基人壽單月虧79億元相當驚人。

為因應近期國際金融情勢引發金融市場及資本市場波動,衝擊我國保險業,金管會責請保發中心研議適法可行措施,協助業者能如期於明年順利接軌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並邀集專家學者、壽險公會及壽險業者就其所擬的方案進行討論,並將所擬建議措施提報金管會。

金管會昨日邀集保發中心、4大會計師事務所、壽險公會及業者共同研商,決定採行3項暫行措施:
一、資本適足率匯率採均價制度部分,將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之方式,採匯率均價基礎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適用範圍以受匯市短期波動導致壽險業未及調整避險策略之既有金融資產為原則,排除外幣現金及外幣存款等資產。

二、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部分,將依據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及第5條授權規定,在確保保戶權益前提下,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
1、提高計算責任準備金利率部分:得以現行依保險商品計算說明書中所適用之責任準備金利率為基礎,最高以加1碼為限。
2、採更貼近當前死亡率假設部分:計算責任準備金時所適用的生命表,得改採更貼近當前國人生命經驗數據的「台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的100%。
3、調整後的責任準備金不得低於該保單價值準備金。

另外,為兼顧協助業者抵禦市場短期劇烈波動,及持續強化其財務韌性,保險業如擬適用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暫行措施,應同時採行2大強化經營體質配套措施:
一、強制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除應將114年底稅前盈餘之30%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外,每月固定提存比率調整,採用舊制的業者,每月固定提存比率由0.06%調整為0.085%(年固定提存1.02%);採用新制的業者,每月固定提存比率由0.1%調整為0.125%(年固定提存1.5%)。
二、提出強化經營韌性調整方案,包括強化經營體質及資產負債管理的具體計畫及指標。保險業如擬適用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暫行措施者,應檢具相關說明文件向金管會申請備查後適用。

有關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部分,將採行差異化的監理要求。金管會表示,目前所發布4階段過渡措施中,除2023年7月25日公布的國內上市上櫃股票、不動產及政策性公共建設風險係數係屬統一適用之過渡措施外,其餘包括淨資產過渡措施,以及利率風險與新興風險,包含長壽、脫退、費用、巨災及非違約利差風險等風險係數的過渡措施則屬選擇性過渡措施,保險業者可考量自身財務業務現況及未來發展預期,於今年9月30日前以今年6月30日的現時資訊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審核。

考量政策目標的達成及保險業財務健全性,今年6月30日保險業者的資本適足率是否達法定標準,均可申請過渡措施,惟如今年6月30日的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者,金管會將審酌公司今年9月30日的資本適足率,再決定是否核准其過渡措施申請案。

金管會也將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3項暫行措施相關法令,包括資本適足性報告相關填報表格填報手冊、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及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的修正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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