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案起因為高虹安不滿陳時奮質疑她博士論文抄襲,提告誹謗未果,反被控誣告,一審遭認定確有抄襲還提告,判10個月刑。
高虹安今指出,陳時奮對於林姓政治人物碩士論文爭議,以臉書置頂發文為其辯護,稱林未抄襲、遭受冤屈,但台灣大學與中華大學皆認定林論文抄襲並撤銷其碩士學位。相對地,陳時奮卻在她的博士論文爭議中認定她抄襲並向校方檢舉,甚至指她情節比林嚴重,然而美國辛辛那提學倫審查後,並未認定其有抄襲或研究不當,也未撤銷學位。她質疑:「同樣是論文爭議,為何陳時奮和學校多次站在對立面?」
高虹安表示,抄襲是一個不夠明確的概念,有不同見解與判斷,論文是否抄襲的標準本就可能有分歧,但一般社會會更傾向以學校的正式審查結果作為判準。高虹安也出示3封來自辛辛那提大學校方與教授的信函,證明校方始終對其論文維持一致看法,並未認定抄襲,也並未撤銷她的學位。
此外,高虹安強調,依據美國聯邦研究誠信辦公室(ORI)與我國國科會的規範,共同研究成果的引用屬於作者貢獻問題,不構成抄襲。她所被指控抄襲的期刊論文,她本身即為第一作者,依據前述規範,自我引用無涉抄襲。對於誣告指控,高虹安也嚴正否認,強調在前案中,她從未不實陳述或捏造證據。
這起誣告案已近尾聲,雙方攻防進入最後階段,高院預定7月31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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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遭旅美教授控誣告 高虹安自清強調論文無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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