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今日受訪說明,《就服法》第46條通過後,會增加10萬名長者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為避免移工「棄重擇輕」,選擇較好照顧的長者,不願意協助重症家庭,排擠到重症家庭的聘僱權利,預告法規聚焦這個重點。
首先,重症案件與一般長者照顧案件將會採取分流處理,承接國內等待轉換僱主的移工,重症家庭將擺在第一優先順位;因此在移工等待轉換的120天內,重症家庭將有優先承接權,當沒有出現重症家庭申請承接才可能由一般家庭承接。
他補充,未來重症家庭進行國內召募本國照服員的天數,維持現行的1至3天,一般家庭規定至少7天召募期。
其次,如果選擇從海外引進外籍看護重症家庭,勞動部會努力將其申請時效維持在2個月內;一般家庭則預估至少3個月以上,實際申請時間還須視案量狀況。
當被問到這是否代表,雖然開放所有人免評申請,但實際上會出現重症家庭「插隊」情況,換言之就是「開了大門關小門」的情況?蘇裕國強調,絕對沒有插隊情形,而是讓申請案件區分為不同管道處理。
他認為,重症家庭和一般家庭的申請案件會走兩條不同的處理線路,而非在同一條線路上有人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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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聘外籍看護 預告案以重症家庭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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