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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海角36億」卻消失!街口回應了

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任內以36億元買下街口金科(簡稱街口)4成股權,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返還36億元,不過,銀行回覆「街口名下5個帳戶存款金額「近乎歸零」,錢竟消失了!泰山不排除進一步管收街口負責人胡亦嘉。對此,街口今(3)日發佈7點聲明,指出是不實指控,媒體企業混淆視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

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

今年5月13日,台北地院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然而,法院向銀行扣押該公司113年度名下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銀行卻回覆法院「各帳戶餘額「近乎歸零」,就連當初泰山匯入36億元投資款的台新銀行收款帳戶,也已被提領一空。

泰山公司恐求償無門,該筆投資款將成討不回來的「海角36億」,泰山已緊急向台北地院遞狀,請求法官命街口金融技科公司陳報財產及限期履行,接下來泰山公司將視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履行狀況,且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胡亦嘉。

對此,街口金科發佈嚴正聲明,表示近日部分媒體以聳動標題、誇大不實內容報導我方案件,實屬不實指控,企圖混淆視聽,特此澄清如下7點:

1.訴訟尚在二審程序,未有定讞

本案目前仍在進行二審審理,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媒體卻未經查證即報導,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

2.未盡查證的誇張報導,對我方造成重大損害

媒體使用誇大標題與戲劇化內容,嚴重混淆視聽,不僅造成社會不安,也對街口品牌聲譽造成重大傷害。

3.街口金科全力配合法院程序,並已提起上訴

我們尊重司法程序,已依程序上訴二審,盼法院依法還我公道。

4. 關於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

雙方於5月6日簽訂街口與泰山公司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直到5月8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此與事實不符。

5.關於股東持股登記之爭議

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公司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公司處理,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6.關於查證義務與董事會流程

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亦非必要條件。

7.關於董事會合法性爭議

簽約當時,泰山公司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迄今方稱董事會違法欲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街口金科表示,一審法院未審酌事實全貌,即做出如上判決,已引起重大爭議。媒體未先查證,即刊出過度負面報導,似乎有特定對象有意影響二審流程。呼籲媒體應秉持查證原則,尊重訴訟程序與法律精神,大眾應客觀觀察案情進展,不受浮誇報導左右。街口將持續全力配合法院程序,堅持真相。

而胡亦嘉今日也委由王裕文律師代發聲明如下

一、相關報導所提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之民事爭議,現正於二審審理中,將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該案尚未確定。

二、詎料,相關報導竟以上開尚未確定之民事爭議,影射胡亦嘉先生恐因上開民事爭議潛逃國外雲雲,顯屬無稽且荒誕至極。胡亦嘉先生肩負街口集團之發展,積極配合相關報導所指案件之審理程序,絕無任何迴避審判及潛逃之可能。

三、相關報導所指民事及刑事案件均尚未確定,案關當事人均應循法定程序爭取權益,而非逕訴諸媒體含沙射影,如此行為,實令人費解。

四、謹代胡亦嘉先生澄清聲明如上,敬請媒體及社會大眾明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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