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縣府要求旭東在48小時內完成平台結構清理,並立即停止施工。此外,廠商須徹底清除漂至岸邊及海上的所有構件,並重新提報審查,審查未通過前不得復工;縣府農業處強調,漁船安全為首要考量,若廠商未達標準,將依法開罰並暫停計畫。

記者致電給旭東公司詢問後續處理,尚未取得回應。
根據能源署統計,光電今年5月裝置容量為14.7GW,其中全台水面型光電案場約有10個案場,從彰濱工業外海、台南烏山頭水庫、嘉義布袋外海都有可以看到其身影。
能源署表示,屏東該案為核定給旭東公司的業界能專試驗計畫「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而目前看起來受損為架設光電案場的浮台;目前沒有收到其餘水上型光電有受損的情形。

2023年7月開始展開測試,並預計在距屏東佳冬3.1公裏、水深23米的外海,開發可承載25MW太陽模組的特製HDPE浮台,能承受7米以上浪高及颱風等級的天候及海象考驗。
目前整體測試結果符合預期,預計去年10月底進場施工,竣工後接著進行為期一年的海域實地測試,全案預計2025年底完成。

旭東董事長董基旭曾表示,旭東已與台塑合作開發「浮台使用HDPE PE100」,具有高度可撓性、適用溫度可達60度、抗UV曝曬50至100年、抗鹽鹼、100%可回收等優點。
另外合作開發了耐風、抗腐蝕、絕緣超晶體奈米材料太陽能板,以及防鹽鹼腐蝕的不鏽鋼446鋼材,並經過台塑1萬2000小時的ISO9227標準鹽霧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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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海上光電案場變「沙灘廢棄物」 能源署:為光電浮台試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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