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即便經濟部以國安為由禁止比亞迪來台,或是以騰勢身分由泰國轉進來台。但是依據《貿易法》第5條規定,「基於國家安全之目的,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禁止或管制與特定國家或地區之貿易。但應於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送請立法院追認」,換言之經濟部以國安為由禁止比亞迪來台,並非經濟部說得算,還必須經由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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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已禁止汽車整車從中國進口;導入中國零組件來台組裝成車部分,需符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中國車款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認定作業要點規定,方可銷售及領牌上路。
經濟部表示,有關中國品牌車從第三地來台部分,政府將研議依相關法規,就技術引進、貨品進出口、車輛審驗、車輛銷售等面向,提出可行的管制措施。
另外,騰勢擬自泰國進口整車來台銷售,因騰勢屬於國內新引進之車輛品牌,雖依現行規定,可依公路法相關規定向交通部申請取得進口商資格,及依貿易法相關規定進口樣車,再向各主管機關交通部申請車輛安全、環境部污染及噪音、經濟部能源署能耗之相關審驗作業,全數審查通過後即能銷售及領牌上路,但未來仍需適用檢討後的管制措施。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受訪表示,基於國安規定,「基本上是不會開放它(比亞迪)進來」,這部分涉及到《貿易法》或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如果是按照前者就是依照國安為由,或者就是回歸「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彙總表」。
然而,經濟部真的擋得住比亞迪來台嗎?
儘管政府2024年8月針對國內車廠引進4種車款樣態的國產車製造進行管制、並對在地化比率提出明確規範,但這項規定僅限於「中國車」,並未管制到從第三地引進的進口車到台灣銷售的車款,難以規範到比亞迪狀況。
其次,瑞典車廠VOLVO早在2011年就被中國吉利併購,屬於中資併購國際品牌者,也是經濟部規定的4樣態之一,但法規沒對海外進口車要求,而VOLVO部分車款車款早就從馬來西亞廠生產、再進口台灣,也代表如果比亞迪參考VOLVO模式,自泰國生產,經濟部也難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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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比亞迪闖關/比亞迪轉進 經濟部:防堵中國車以各種方式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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