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財政部強調,今年8月29日正式公告的設算金額才是依新版財劃法所規定公式,經法定程序計算出的實際結果,不應將之與過往試算資料直接對照。
新版財劃法在分配公式中存在部分爭議。例如,分子依本島與離島分開計算,但分母卻明訂以「全部直轄市及縣(市)」為基準。此差異特別影響離島三縣的分配結果,因其佔全國土地面積比例極小,在統一計算下反而無法分配到對應的稅款。
以土地面積為例,22縣市合計354萬公頃,其中本島佔351萬公頃、離島僅3萬公頃,導致離島稅款分配難以反映實際差異。雖地方建議以行政解釋因應,財政部回應,分配公式具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無權逾越解釋,仍須依法辦理。
財政部補充,去(113)年底的初步試算,係以本島與離島分開分母計算、假設款項可全數分配,並以112年資料為設算基礎。此外,財產稅成長率序位也僅採兩分級距計分,與實際規劃不同。8月15日的地方協商會議中,地方已達成共識,包括序位分數採0.2為級距、鄉鎮市分配公式沿用現行機制等。
儘管部分縣市認為分配金額偏低,財政部指出,整體115年度中央統籌稅款總額高達8841億元,較前一年度大幅成長4165億元,增幅近89%。其中,連江縣因新版公式導致分配下降,中央也依法動用特別統籌稅款予以補足。
財政部最後呼籲,若要解決法條定義與分配機制的根本爭議,應透過立法修法程序進行調整,而非僅憑初步資料或行政解釋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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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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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央稅款與地方出現巨大落差?財政部喊冤 揭「這一數據」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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