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近日有媒體報導,曾任黨務主管的國民黨中評委指出,鄭麗文2020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任黨不分區立委,應繳公職責任額供黨務使用,鄭麗文卻拖延不繳,直到要選主席才補繳,鄭麗文得知金額不少,才問黨工能否用助理費支出折扣應繳分攤金。
黃健庭今受訪時證實,黨公職分攤金或募款責任額上,立委一年是必須負擔30萬元,而不分區立委在這30萬以外每月還要再多負擔10萬塊錢,因此鄭麗文應是任內那四年沒有繳,應為120萬元,「我的理解是,他在上個月領表前,有來把這個部分都繳清了。」
對此,李德維發文解釋,鄭麗文擔任黨團書記長時,為了給多年未加薪的黨團同仁加薪,又不增加黨的支出。便在江啟臣擔任主席,李乾龍擔任祕書長時,上簽黨中央,將鄭麗文等原要募給黨公職的分攤金,歸入黨團為同仁們加薪,江啟臣與祕書長也簽核同意。
李德維續指,自己擔任書記長時,有人跟他反應,有不分區沒有繳交分攤金,去瞭解的情況才知道,應是江啟臣之後的黨中央似乎有意見,便直接問了黨中央,只得到一個主席不見得同意的答案。「但據我所知,黨中央並沒有通知鄭麗文等,不同意或取消江啟臣主席時代同意的簽文,所以便一直執行到去年的元月底,鄭麗文等都依約執行相關的作法(分攤金給予黨團使用)。」
第一、鄭麗文依約執行。
第二、黨中央並沒有修改或停止原來公文。
第三、該募的錢,鄭麗文都有支付。
李德維認為,其實,這事是黨中央主管的事務,外界應該不會知悉,自己雖然瞭解,但也從不主動說這件事。不過,在黨主席選舉的最後關頭,竟成為媒體爆料,打擊與污衊鄭麗文的新聞。只好站出來,把事實、把真相,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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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欠百萬黨公職分攤金最近才還?鄭麗文陣營氣炸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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