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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指出,這起案件是讓全國民眾心碎的人倫悲劇,「為人子女,看到這樣的人間悲歌,能不哀傷?」他說,自己母親今年也 80 歲,想到若是自己癱瘓半世紀、讓老母獨力照顧,光是想像,就感覺「心痛到無法呼吸」。
總統府回應「不介入個案、需待司法」的說法,羅智強和律師討論後,認為總統完全錯解「赦免法」。他引用赦免法」第 3 條強調,法律明白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其中並沒有「必須判決確定」才能特赦的條文。他也提到,美國憲政實務中也早已有案例指出,總統在犯罪發生後「任何時間點都能赦免」,完全不用等到法院判決確定,「赦免是一種超越個案、超越程序的『憲政仁權』,就是為了處理這種令人心碎的特殊案件。」
羅智強直言,若賴總統真的有心特赦,如今就能宣布,不需要讓 80 歲的老母親繼續奔波法院。「她身心俱疲,為什麼還要承受一次又一次的開庭、一次又一次的折磨?為什麼要再回憶那一天、那一刻的痛?」,他呼籲社會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盼賴清德能在此案展現溫度,「特赦這位令人心酸的老母親,留給她走入晚年的一點尊嚴、一點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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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悶死癱兒案政府不介入!羅智強轟:法條「這樣寫」特赦不必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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