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農業部於今年6月及8月修訂「農業部審查農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僱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明定各產業最低經營門檻分別為蔬菜1公頃、花卉0.5公頃、種苗0.5公頃、水稻育苗2公頃、果樹2公頃、雜糧10公頃、特作2公頃、設施農業0.5公頃、食用菇蕈0.1公頃、草皮2公頃、芽菜50平方公尺。
農業部表示,申請人須檢附經營場址合法使用證明(租約3年以上)、土地清冊、配置圖、現況照片及作物種植情形說明等文件,並提供僱用國內農保或勞保員工資料,聘僱比例方面,本國員工10人以下者採本外勞核配比為1:1,超過10人者核配比為35%。
農業部也說,修正亦針對申請文件與審查程序進行優化,包含放寬非農保農民可採認資料、免附員工出勤紀錄、增列提供土地清冊及輪作作物認定原則,並將農業部核發之認定函效期由90日延長至120日,以符合實務運作及提升審核效率。
截至今年10月,北區分署已審核通過356案,其中以桃園市經營設施蔬菜為最大宗。桃園「御圃有機農場」農場主林聖智表示,溫網室栽培短期葉菜為高度勞力密集產業,從育苗、種植、採收到理貨包裝皆需大量人工,每0.5公頃約需3至4名專業人力,但本國勞力不易尋得,外籍移工投入後,不僅使生產作業更穩定,也大幅提升整體營運效益,林聖智並說明,僱主須熟悉相關法令,妥善照顧與管理移工,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
另供應全聯洋菇的「玉豐菇菌場」鄭玉豐農友指出,過去申請資格須達設施農業0.5公頃規模,經今年修正食用菇蕈產業門檻調降為0.1公頃後,已順利獲核聘僱外籍移工資格,顯示政策修訂更符合產業實際需要。
申請農糧產業外籍移工受理窗口為經營農地(團體依營登地)所屬的農糧署各區分署,農糧署北區分署副分署長黃怡仁提醒,有申請需求者可先至農業部農糧署官網/農糧業務/「農糧產業外籍移工專區」查閱最新規定,並建議於送件前先洽承辦窗口諮詢,以減少補件往返時間,申請審核時間約需約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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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農業移工放寬增草皮、芽菜產業 北區申請這類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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