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陳男2025年5月6日上午6時許、同月12日上午5時許、同月18日上午8時許、同月29日上午11時許,在望安社福館圍牆、停車場附近丟擲死老鼠。此外,陳男於5月3日至5月22日之間,數次騎車於望安社福館門口張望後離開,讓4名同事深感不安而報警。一開始獲澎湖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官司結束後,陳持續拋擲死老鼠,因此陳男的4名同事委託律師桂祥晟提出上訴再議。
經高等檢察署迅速撤銷原處分,發回澎湖地檢署重啟偵查。澎湖地檢署接受桂祥晟律師主張,迅將被告以恐嚇罪起訴,經澎湖地方法院判決處被告有期徒刑定罪。桂祥晟認同院檢的偵審結果,也肯定並感謝澎湖縣警察局望安分局在這段時期保護社工同仁安危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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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澎湖保全不滿被解聘狂丟4次死老鼠至社福館 原判決不起訴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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