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起訴指出,陳怡君共涉收受建商18筆、總額逾70萬元的不正利益,另以人頭助理手法詐領455萬元助理費,全案共有7名被告。其中,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否認犯罪,其餘被告多承認事實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根據媒體報導,陳怡君庭上表示,自己兩屆選舉皆虧損,從政多年並不富裕,「有時政黨活動一場就要4、50萬,疫情期間口罩、酒精都是基本款,如果民代拿不出來,選民怎麼辦?」強調初衷是把服務做好,而非貪污牟利。「如果我是為了賺錢,就不會叫家人把房子拿出來當服務處、少賺租金補貼,我真的不是貪心的人。」她並強調已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能考量情狀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補充,陳怡君在議會兩任期間自付支出高達1,400萬元,遠非本案金額可比,顯見她並非享樂型或貪污型犯行者,本案折射出助理費制度長期存有缺口,使民代辦公室常以人力調度或掛名方式補足運作需求,呼籲相關制度應檢討修法。
同案被告、辦公室主任張惠霖亦在庭上認罪,語氣沉重表示:「我對錢沒有概念,但我承認錯誤,願意承擔。」辯護律師進一步指出,本案折射出助理費制度缺陷,民代辦公室長期面臨支出龐大、薪資偏低等結構性困境,「制度本來就不夠用」,呼籲應從修法層面根本檢討。
本案共7人遭起訴,除了陳怡君與主任張惠霖外,還包括3名被指為掛名助理的洪於涵、賀璽、張家蓉,以及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庭上僅胡偉良明確主張無罪,其餘被告多表示願意負責並請求從輕或緩刑。
- 陳怡君
- 顧問費
- 建商
- 收受賄款
- 助理費
標題: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認罪!開庭哽咽稱「並非貪汙,只想做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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