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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爭議申訴!評議中心受理1.1萬件 融資租賃僅15件這糾紛最多

今(2025)年9月15日國內13家融資租賃公司率先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範圍,根據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統計,9月至今已受理15件申訴,若加計其他類申訴案件,截至今年第3季,已受理超過1萬1千件申訴案,較去年同期增加4.3%,而進入評議案件則有4600餘件,年增16%,整體案件量預估將超越往年。至於案件爭議類型大多與往年相近,以保險理賠佔7、8成,信用卡盜刷與詐騙相關申訴案也上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今年6月公告將中租迪和、和潤、裕融及日盛台駿等共計13家融資租賃企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並自9月15日生效。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指出,自納管後該中心每月約收到50件諮詢案,至12月初約受理15件申訴案,綜觀目前爭議類型,多為合約條件爭議,例如利率、還款金額過高或違約金等情形。

此外,也有民眾購買美容、電腦等課程或商品,卻未注意課程契約內容及購買金額,或有透過代辦業者辦理而衍生相關爭議等情形。

杜怡靜提醒,融資租賃業者應明確揭露利率、費用及違約金並向客戶清楚說明,而民眾在簽立任何契約均應謹慎閱讀契約內容,一旦簽名或蓋章後仍應負法律責任。評議中心明年將視案件受理情形,規劃透過實際評議案例與融資租賃業者進行法規及案例的宣導。

此外,杜怡靜指出,今年很多在調處階段就結案的案子有增加,若以純件數觀察約成長10%,因此,相對進入評議階段的就變少,至於金融消費爭議,保險理賠與信用卡盜刷爭議都有,其中保單理賠多數與醫療實支實付理賠爭議有關。

至於金融評議中心申訴流程,一般民眾提出申訴後,若30天內未業者未處理或消費者不接受結果,在收件或期限屆滿後60天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 評議中心受理後,會進行調處、預審,再由評議委員會做出決定。 若雙方接受,法院核可後具備確定判決效力;若不接受,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金融評議中心一般評議雙方接受的最高金額為120萬(一般理賠)及12萬元(非投資商品及多次給付醫療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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