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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悲傷案!彭振聲律師秀京華城法官畫作 盼「重重黑暗見光明面」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在京華城案圖利威京集團120億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3年,今天進行一審辯論,彭振聲沒翻供,仍採認罪答辯;辯護律師黃品淞提及墜樓身亡的彭太太,形容本案是他經歷過最悲慘的案件他並秀出本案法官許芳瑜一幅畫作上所引用的詩句,盼望合議庭審案能展現智慧和慈悲,在重重黑暗中看到光明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彭振聲委任律師黃品淞說,不爭執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維持認罪,基於律師倫理,對於適用法令的部分說明並回應檢方。在京華城陳情轉研議之前的階段,彭振聲只違反《台北市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但這並非圖利罪構成要件中,明知違背「法令」的法令,並無涉犯貪污罪

黃品淞指出,陳情轉研議前,京華城最多獲得「受理陳情的機會」,沒有獲得不法利益;圖利罪的不法利益僅限於財產上的利益。

至於「細部計畫審議階段」,黃品淞認為違法性判斷很困難,本案並未違反「禁止」或「誡命」規定,而是「非都更」能否類推都更獎勵。檢方計算京華城案圖利120億元的依據是銷售坪數乘以每坪單價,但並未扣除建築、土地、管銷以及利息等費用,實際圖利的金額並沒有120億那麼多。

彭振聲委任律師杜英達說,彭振聲只從事會議議事行為,整合不同意見,沒有為京華城積極護航。彭振聲有悔悟的誠意並主動認錯認罪,請法院量刑時審酌《刑法》第57條的情形。

彭振聲委任律師李岳洋說被告不翻供,檢方起訴求刑3年,同意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偵查中自白的規定減刑,請法官考量刑法59條規定減刑並宣告緩刑。

李岳洋說,彭振聲在都委會783次會議後才變成共犯,他的經歷與工務局有關,只是剛好分配到都委會主委,邵琇珮曾說彭振聲是政務官,本來就不會有都市計畫專業,彭振聲曾問都委會執行祕書劉秀玲,京華城可不可以用都計法24條申請?這代表彭振聲的違法性意識相當薄弱

檢方表示,彭振聲在本案並非居於主導地位,從偵查到審判都認罪,可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減刑,並請法院考量他在案發後的個人家庭生活狀況。

最後陳述時,彭振聲說因為太太擔心他官司、他又疏於照顧母親,100天內接連失去太太與媽媽,現在是等喫、等睡、等死的「三等國民」,只為了小孩而活。

黃品淞在簡報檔中,放上本案受命法官許芳瑜掛在台南司法博物館的畫作,這副畫引用了中國詩人顧城的詩:「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他藉此期盼本案法官「在重重黑暗中看道案子光明的一面」

黃品淞補充,京華城案是他接過最悲傷的案子,之前每天跟彭夫人聯絡,她是很傳統的女性,沒想到發生憾事。

黃品淞引用中國清朝納蘭性德的詩句「當時只道是尋常」,講到7月1日彭振聲一如以往喫了太太做的早餐後去開庭,後來卻天人永隔的心境,他希望本案判決中展現智慧與慈悲。彭振聲也說,請法官發揮慈悲心,給他較輕的處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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