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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對等關稅判違法 專家預估:白宮會依其他法源推動關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20)日判決出爐,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發布判決違法,不得再引該法課徵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專家指出,白宮仍可依據其他法源繼續推動貿易措施,例如《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與《貿易法》第301條課徵關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大法官以6比3票數裁定不得引用IEEPA課徵關稅來課徵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理論上先前因該法課徵的關稅也應退還給進口商;但川普先前也揚言,若關稅被最高法院推翻,將引用其他法律繼續課徵關稅,或將其重新包裝為「許可費」。

台灣近期才與美國簽訂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爭取到15%不疊加關稅,但必須要承擔開放市場,2500億美元的赴美投資,以及2500億美元的政府信保;即便尚無法確定台美貿易協定是否會有延續可能,但美國最高法院推翻關稅法源,預料會成為立法院是否同意的攻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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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專家遊庭皓在臉書「遊庭皓的財經皓角」分析,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川普在第二任期內,對多個貿易夥伴祭出的全面性關稅違法,認為他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加徵關稅,已超越總統授權範圍,指出IEEPA賦予總統「規範進口」的權力,並不等同於可以直接徵收關稅,此舉構成對行政權的重要限制,也被視為對川普經濟政策核心的一次重大法律否決。

他表示,即便未來須將相關稅收退還給進口商,白宮仍可依據其他法源繼續推動貿易措施,例如《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與《貿易法》第301條在關稅幅度上彈性極大,第201條須經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後實施、最長可達八年,而第122條則可在150天內先行加徵最高15%關稅,再交由國會決定是否延長。

他總結,「所以,即便IEEPA這條路被封住,行政部門手中仍握有多項貿易工具,政策方向未必出現實質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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