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房屋稅屬於地方稅,此前台北市政府曾反映希望可對這類違規情形課徵較高稅率,因此財政部此次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與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
官員指出,現行囤房稅稅率依囤房數自2%至4.8%不等,至於停車場和避難空間,原本屬於不列入囤房計算的12項房屋範圍內,考量民眾若未經核准,即把停車場和避難空間改建住家,有損公眾安全,因此修改相關辦法。
財政部說明,一民眾在全國共持有5戶非自住房屋,A屋登記使用停車場,但未經核准變更改為住家使用,A屋所在縣市就能依最高法定稅率4.8%對其開徵房屋稅;另外B、C、D、E這4間房屋,則會適用5戶的差別稅率,目前多數六都稅率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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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停車場、避難室非法改住家 財政部:擬重課4.8%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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