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案乃因高等檢察署查出,在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工程師的陳力銘,利用先前在台積電工作時的人脈,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的營業機密。檢方於去年7月間將涉案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以及陳力銘3人聲請羈押獲准,並於8月底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中的「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提起公訴。3人移審智財商業法院後,裁定續押。
檢方表示,陳力銘於民國112年下半年至去年上半年,為了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當時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祕密,拍攝重製後俾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
檢方持續追查,於去年12月間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祕密法》等規定,對東京威力公司追加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定應執行刑罰金1億2千萬元。另外檢方也發現陳力銘另外還勾結台積電內另名工程師陳韋傑。檢方在去年11月初發動偵查行動,到台積電內搜索,並帶回陳韋傑,訊後聲請羈押獲准。另外檢方也發現東京威力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在案發後刪除陳力銘上傳進公司機密資料,涉嫌湮滅證證,對她求刑1年。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於今年1月間對本案第二波提起公訴,陳韋傑也在移審後,遭智財商業法院裁定續押。
案件持續由智財商業法院審理,法院於農曆年前的2月5日,認為吳秉駿、戈一平認罪,且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分別以300萬元、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配戴電子腳環等技術監控。
智財商業法院今天表示,本院審理台積電國安法營業祕密全案(含追加起訴併辦案件),於今下午辯論終結,訂於115年4月27日上午11時宣判,並命被告吳秉駿、戈一平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3項於宣判期日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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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積電內鬼案!智商法院宣判日出爐 法院命2名工程師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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