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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電還想對台電收費 綠委批北市府搞不清楚「耗水費」定義

台北市政府與台電近期因為翡翠水庫耗水費互槓,台電直指延長發電的購電成本將高達每度14.6元不合理。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22)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台北市發電這麼少,其他縣市都沒有跟他收發電成本費用,想收耗水費「這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了」,佔了全台灣便宜這麼多的人,還用這樣的角度在思考,認為非常缺乏格局;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也說,北市府用耗水費定義根本不正確,尤其耗水費不是地方可徵收,而是中央權責,經濟部應該要明確指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說,監察院糾正翡翠水庫是5億噸用水流進大海,但是水力發電並不會把水全部放光,認為根本是轉移焦點。

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據監察院2024年9月的糾正案意見,,研擬向台電的「緊急調度發電」加收「耗水補償費」,費率參考經濟部耗水費徵收辦法,訂為每立方公尺3元,換算下延長發電的購電成本將高達每度14.6元;台電今年1月直接回覆「恕難同意」,協商破裂。 

賴瑞隆今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直言,台北市2025年發電量2.9億度、用電量是164.1億度,超支161億度都是由中部、南部發電廠,等於全國電網都在供應台北,那麼台北市是否要負擔所有輸電成本?

經濟部長龔明鑫直言,希望所有的國人受到的待遇都一樣,盡量不用區域來看這件事。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說,水力發電不是用掉水,而是用水位能發電,上遊水庫放水經過發電,下遊的取水站還是可以用,根本沒有損耗,也說台電電水比很低,幾乎是5噸水才會發1度電。

賴瑞隆更說,耗水費是專指據《水利法》第84條之1規定,目的是針對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立方公尺)的大用水戶徵收,從來沒有一個水庫這樣收,根本不符合法律定義,不是給地方政府找名目收錢,「那你發電這麼少的話,你還要想要收這個耗水費,這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了」,佔了全台灣便宜這麼多的人,還用這樣的角度在思考,認為非常缺乏格局,台電應該計算「南電北送」的輸電成本。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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