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網友公審站務員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公布數段和北捷站務人員的對話和照片,稱「狗不能接近捷運站」。只見內容中,他牽著一隻黃金獵犬試圖進入劍潭站,但遭到擋下,只見該民眾用英文頻問「根據什麼法律?」站務人員說要用寵物籠,他卻依然跳針「什麼法律?」,即使站務人員說這是大眾運輸工具,他也辯稱,「我又沒在車站裡面,我在車站外面」,站務人員則說,這是捷運站範圍阿,但該網友則說「這只是他的想法」。
而該名網友隨後又自己坦承「我只是在戲弄這種人、我是故意的」,隨後又詞不達意的說「所有中國人都被詛咒了。你知道嗎?難怪會有文化大革命」,接著還放大拍攝站務人員的識別證,並且將之放在網站上。
北捷怒了
北捷表示,該民眾行為已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民法等法律責任,本公司已保留相關事證。 臺北捷運請旅客遵守乘車規定,尊重第一線服務人員,共同維護乘車環境。
根據北捷公告的攜帶小動物限制規定,攜帶動物進入車站或車輛內,除本公司另有公告外,應將動物裝於寵物箱(袋、籠)內,且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每1位購票旅客以攜帶1件為限,並依「臺北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寵物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另根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蘇柏銓編輯記者
入行邁入第4年,關注國民黨、立法院與內政部動向,同時兼跑國防部議題。習慣在權力與政策的交會處觀察、提問,試著把複雜的政治現場說清楚、講明白。
記錄採訪現場的所見所聞,也整理政治背後的脈絡與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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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他違規遛狗嗆「我故意的」!還公審站務員個資 北捷怒: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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