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許宇甄指出,《預算法》第54條規定,總預算案若未能在會計年度開始前完成審議,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原則上須待預算完成審議後才能動支,但「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換句話說,普發現金即使被認定為116年度新增計畫,只要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同意,就有依法先行動支的空間,根本不存在「總預算沒全部通過,一萬元就一定不能發」的必然關係。
許宇甄表示,國民黨支持還錢於民,也支持讓人民儘早拿到一萬元。民進黨如果真的怕人民領不到錢,行政院就應把普發現金相關預算及早送請立法院處理,國民黨團也可以主動提出依《預算法》第54條同意先行動支。能解決的事情就依法解決,不要故意把一萬元跟整本數兆元總預算綁在一起,再拿人民的錢逼國會放棄監督。
許宇甄痛批,最荒謬的是,去年國民黨主張普發一萬元,賴清德反問「發一萬能幹嘛?買個菜就沒了」,民進黨更一路扣上買票、窮台等帽子;如今民進黨自己搶著發,不只改口叫做「全民共享」,還反過來警告國民黨「不要擋預算」。昨天說不能發的是你,今天搶著發的是你,現在又想把發不發得成的責任推給國民黨。
許宇甄強調,支持普發現金,不等於行政院其他預算可以免除國會監督。該刪的浮濫預算照樣要刪,該說明的政策照樣要說明,普發一萬元則可以依法尋求先行動支。「一萬元歸一萬元,總預算歸總預算」,民進黨不要再玩政治綁架。國民黨不會擋人民領錢,但更不會因為行政院拿一萬元當政治人質,就放棄憲法賦予立法院的預算審議權。
崔至雲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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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總預算卡關也能普發1萬? 國民黨團提《預算法》54條:藍不會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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