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回顧案發經過,3月23日深夜10點51分,楊景隆駕駛BMW自車內持蠍式衝鋒槍朝景福所開槍掃射擊發14發,警方調閱監視器線上攔截圍捕,11點6分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發現楊景隆駕駛的車輛,員警蔡淳宇不顧危險上前喝令下車,遭楊景隆從車內開槍擊中左肩,在地上翻滾多圈,不過蔡淳宇仍朝惡匪開槍還擊,楊男趁隙逃脫。
最終桃園警察分局動員線上所有警力全力圍捕,楊景隆最後棄槍就範,員警當場扣得彈殼31個、子彈38個、彈頭14個、防彈衣1件、仿金牛座手槍2把、蠍式衝鋒槍1把等證物,從事發到逮人,警方合計開59槍,楊景隆開40槍。

今天地檢署偵結,楊景隆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等罪嫌提起公訴,考量對方犯後態度不佳及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8年。
標題:桃園悍匪持槍掃射派出所!22歲勇警負槍傷還擊 檢方求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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