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王翼升說,當兵是台灣男人的必經之路,有人操到吐,有人卻靠幾張假證明,一路閃到36歲,一滴汗沒流,一天兵沒當。因為兵役年齡就是19歲起,到36歲止。撐過36歲就除役了,就算造假被抓,也只是罰罰錢,兵不用補,戲照拍,人生照走,認為這不是漏洞,是開後門。
王翼升說,守法的人拎槍操課,違法的人進法院繳費了事,但補破網也很簡單,就是把除役年齡延後到50歲,看誰有本事躲到50歲,別讓誠實當兵的人成了唯一的輸家,「這不是針對誰,是在還社會一個公道」。
王翼升也補充,超過36歲的閃兵藝人,只需要面對刑事責任,無需補當兵,依據《兵役法》規定,兵役年齡為「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此外依司法實務,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大多都易科罰金或緩刑,「因此真的就繳個錢就不用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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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過36歲閃兵僅罰錢緩刑!律師拋除役延到50歲:有本事就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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