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現行法規規定,每位車主必須投保汽車強制責任,不過針對事故中的受害者,最高理賠額度為:死亡200萬元、失能200萬元、醫療20萬元,這個金額往往無法應付,重大事故後的龐大醫療與精神損害賠償需求。
「強制險200萬根本不夠用!」保險達人劉鳳和就點出,一旦發生事故,且造成重大傷亡,雖然受害者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向加害人求償超出強制險的損害金額,但假如加害人年邁、財力不足,甚至是身故,像是釀成三峽暴衝意外的78歲老翁,不僅訴訟曠日費時,最糟的結果也有可能求償無門。
假如加害人一開始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可在契約額度內,替代加害人賠償。其實不少駕駛都以為有強制險就夠了,但保險達人劉鳳和指出,強制險只是最基本的保障。因此他建議,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每年的保費大約幾千元,卻能提供兩千萬的保障額度。
尤其很多年邁的駕駛,不見得有穩定收入或足夠的資產,假如發生車禍意外,受害者不僅求償困難,駕駛自己名下財產也可能面臨查封、拍賣風險。因此劉鳳和指出:「第三人責任險和超額保險,絕對比甲式、乙式車體險更重要。」
意外是無法預測的,但保險可以有多一份準備。對駕駛來說,除了保護自己,也對受害的無辜民眾負責。在悲劇發生前,多一份保障,或許就能少一分遺憾。
- 新北市三峽區
- 汽車暴衝
- 求償困難
- 超額責任保險
- 第三人責任險
標題:憂老駕駛付不出賠償金!專家:強制險200萬不夠.得再買「這個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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