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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經營權大戰延燒台開  前董座涉證交法800萬交保

有75年歷史的老牌食品廠泰山企業,2023年經營權變天,創辦人詹家遭踢出團隊後,前後任董事長仍恩怨未了,新任經營團隊告發前董事長詹景超偷買7千萬畫作、脫手全家持股以及炒作泰山股價,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昨天(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1路搜索,共約談10名被告,詹景超複訊後800萬元交保,台灣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邱於芸因為提供資金協助詹景超炒股,以100萬交保。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調接獲泰山企業檢舉,2022年11月到12月詹景超仍在位期間,為了捍衛經營權,引進台開公司上億元的私募款,想拉高泰山股價,雖然最後賠錢並未獲利,仍涉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的操縱股價罪。

詹景超在2022年12月5日出售「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的持股,意圖阻擋龍邦等「市場派」入主泰山,則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的非規交易罪。

依據告發資料,詹景超賣出全家股份後不久,立刻砸7千萬購買2幅「彩墨大師」吳冠中的作品「山下人家」、「溪畔閒居」,卻沒經過董事會同意,違反內部重大資產處理程序,涉嫌《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的特別背信罪。

證交所曾針對詹景超不當處分全家股份,認定「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有重大違失」,開罰200萬;針對花7千萬買畫、支付顧問公司8千萬、為購買台開土地提供3千萬保證票據部分,則在2023年4月開罰250萬元,如今由檢調出手偵辦刑事不法,原本日前就要搜索約談,不過詹景超突然出國,所以等到他21日回來在機場拘提。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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