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憲法》制定時,立委與監委都是民意代表,只是隨著歷次修憲,台灣只剩單一國會,監察院只剩下糾舉與彈劾權。但或許是因為監委比立委更「德高望重」,監委的福利也比立委好,其中最常讓立委抱不平的,就是立委使用公務車,要有總務處調度,監察院卻是「車比人多」,明明含正副院長只有29人,4人座轎車就超過30輛,監委根本人人都有配車。
立院為此曾要大砍監察院預算,但監察院在2022年新聞稿解釋,「目前本院計有公務車38輛(小型車輛33輛、中大型車輛5輛),駕駛32位。除首長及副首長座車由專人駕駛外,其餘均統籌調派駕駛公務車輛。」監察院還說,「本院公務車輛調派係依據『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及『監察院監察委員使用車輛規定』辦理。」……考量人身安全,於上下班時段接送委員外,為利行使監察職權,監察委員及協查人員需搭乘公務車親赴各地勘查、訪查、約詢當事人或其他相關人士。」
姑且不論到底有沒有統一調派公務車,但監委上下班都可以有公務車接送,這在行政部門與民意機關看來,根本是不可思議的事。更何況,既然早就已經有相關規範,只限監委搭乘、且限於公務,李鴻鈞卻推說行之有年,是哪門子的行之有年?
第二,既然行之有年,或者用白話文翻譯,就是陋習已久,就不可能只有前祕書長李俊俋與監委蘇麗瓊、林鬱容與王榮璋濫用。李鴻鈞說,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無法行政裁罰。但無法行政裁罰不代表無法行政調查,難道監察院院方對於公務車如何使用,完全沒有紀錄?三名被移送紀律委員會的監委,都是濫用事實明確,但監察院確定沒有其他監委有類似情事?若查不出來,不就更代表監察院是放任監委濫用公務車,毫無控管,這跟之前監院的說法「統籌派車」完全矛盾。
李鴻鈞在記者會也坦言,台北地檢署已到監察院了解狀況,因此根據《監察法》規定,其他監委無法對這三名監委調查。但這也不知道是根據《監察法》的哪一條規定。監察權的設計本來就是補充司法權的不足,更何況,既然監委可以獨立行使職權,又怎麼會受檢察官或司法機關的調查限制?例如總統賴清德的愛將、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與監察院都同步調查,當然監察院最後沒有通過彈劾,也因發譁然。如果照李鴻鈞的邏輯,未來只要檢方說,案件已在調查中,監委全都無法再插手?這嚴重限縮了監察權的範圍,等同自我閹割。
監察院長陳菊住院請假迄今半年,李鴻鈞在記者會上霸氣說,他是代理院長,一切由他承擔。但堂堂監察院,對於自己的監委涉及公器私用,不只降低標準企圖脫罪,代理院長記者會也謊話連篇,欺騙社會大眾,難道現在的監察院,真的只剩官官相護、打擊異己的功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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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巷仔內/監院爭議連環爆!代理院長公開扯3大謊 官官相護超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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