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佳格公司勞資爭議起因,每年農曆春節及6月各發放1個月工資的春節、年中獎金,是否納入工資且納入勞健保,以及2009年前後員工出現新舊制的不同規範。
佳格工會表示,昨日發起追討加班費的訴訟與抗爭行動,公司回應將「以人為本」來與工會進行協商,希望在互信互利的基準下達到共識;然而,在今日每季固定召開的定期勞資協商會議中,公司完全沒有與工會協商的意願,武斷宣布只會針對較資深員工將這兩筆獎金納入工資計算。
對於另一部分權益受損的員工,公司卻堅持繼續違法、現在一毛錢都不給,未來也不會認列工資,「公司竟然想要透過這種差別對待的方式,分化會員、破壞勞工團結,本會對於公司的作法非常失望、憤怒。」
佳格食品企業工會理事長吳崇宇昨日在股東會上向桂格總經理曹柏睿說明勞資爭議內容與工會立場,希望公司信守承諾、保障員工權益,今日卻得到公司這種強硬的處理方式,對工會沒有絲毫的尊重,公司嘴巴上說以人為本,作法卻是告訴我們「2009年以後入職的員工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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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崇宇受訪時說明,《勞動事件法》上往往都會有慣例狀態,工會所訴求的是到底從2009年到現在16年發放獎金是否慣例認定是工資?工會過去處理員工退休金,桃園地院判決下來認定,按照早期合約制度就是工資的一環;也有發文給桃園是政府勞動局討論,回函也認定是工資。
如今公司主張勞動契約不同,但他認為,那就應該要有不同發放方式,但實際執行都是一樣的處理。過去工會尚未成立,大家都不清楚彼此勞動條件,當時大家入職也信任公司不會欺騙,如今是因為這個案子才發現大家落差這麼大,當工會有所主張時才被公司否決,現在還用新舊制來分化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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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獎金是否納入工資 須地方政府實質認定
記者詢問勞動部條件平等司長黃琦雅對於該案見解,她表示以通案狀況來說,獎金是否可以計入薪資並不是用名目來看,而是在於是否有實質認定是否有勞務對價,地方政府勞動局就會依照狀況、內規來去斷定,「每一年都有發這個要項太簡化。」
至於新舊員工所涉及的獎金規則有所不同,她表示,許多公司內部制度都會跟著時間去調整,認為地方政府勞動局除了去認定工資,很重要工作就是勞資協商,真正要解決問題就必須企業跟工會坐下來,有更細緻討論,而不是透過政府開罰來解決,這邊就會尊重地方政府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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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佳格食品勞資爭議!工會不滿資方分化員工 勞動部對兩爭議提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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