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沈慶京去年8月底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後,持續羈押到去年12/26起訴,期間北院兩度裁定他分別交保4千萬元、1億元,但均被高院撤銷,北院逆轉裁定羈押禁見,他被羈押迄今超過10個月,期間數次以健康狀況為由聲請具保停押,均遭駁回。沈慶京迄今已遭羈押305天。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京華城弊案,由於台北看守所及醫師認為羈押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黴菌感染有住院治療必要,聲請具保停押,沈慶京的律師表示,沈已被抽銀根,希望交保金在1億元以下,且沈要去新北三芝祭拜父母,會經過海邊,若戴電子腳鐶,恐造成法官誤會,而電子腳鐶或手鐶發出的訊號,可能幹擾醫療儀器及影響沈的帕金森氏症病情,沒必要用這方式監控,因為沈慶京病情嚴重,逃亡等於自殺,沈不會逃亡,合議庭最快明天裁定。
法官裁准律師團赴台大醫院向沈慶京本人確認交保金額,法官也曉諭,若裁定交保也將考量科技監控,因為之前有生病被告拒絕接受科技監控,後來卻逃亡,導致法院承受壓力,因此希望沈慶京不要拒絕。目前還沒有決定是否交保,而且保外就醫應該以醫療為主,不需要講到那邊;法官也說,如果沒有人保,也可能提高保釋金,但准駁將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法官原本希望律師能在下午兩點前回覆,但因為時間來不及,又改為4點,但因為法院正在進行勘驗程序,律師團直到傍晚才回覆沈慶京的主張。
律師表示,因京華城案有政治成分,人保還有由有一定資力人士出任,沈慶京認為,這太為難朋友,關於由有資力者提供書面擔保,沈慶京也無法提出,也認為沒有必要,律師表示,電子監控部分,以個案手機拍照回傳即可代替電子腳鐶或手鐶。
對於交保條件,承審法官許芳瑜對沈慶京的律師表示「你們每一點說有為難」,法官表示,曾經有被告靠近海邊就逃亡了,法院不會阻止沈慶京盡孝道,若沈慶京要去祭拜父母,是否有其他監控方式,她會與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檢察官則表示,沈慶京若是具保停押就醫,應是以接受醫療為主而不是去靠近海邊,合議庭是否讓沈慶京交保預計明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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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沈慶京拚交保!金額低於1億、求不戴電子腳鐶拜父母 最快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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