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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街口「海角36億」真相曝光!胡亦嘉開庭秀出海外資金只有這些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今天上午因為「ETF自肥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檢方認為泰山企業追討36億投資款勝訴判決,可能會導致胡亦嘉無法配合本案的審判進行,因此要求對他科技監控;胡亦嘉表示自己不可能逃亡,本案對他搜索、限制出境是侵害人權、踐踏人權,他身為街口創辦人和大股東,必須親自另募資金取代泰山的資金,為街口解圍。委任律師甚至當庭展示胡亦嘉的外幣查詢餘額明細,只有6萬多美金、將近200萬台幣,藉此澄清並無泰山公司聲稱的「海角36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ETF自肥案」發生在2020年,胡亦嘉遭控透過街口支付發行ETF,只配售給他實質掌控的境外公司,沒有公平配售基金給投資人,造成基金價格飆漲、不法獲利6665萬,2022年台北地檢署以證交法起訴胡亦嘉。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表示,ETF是全民運動,只有他遭到搜索和限制出境,這是針對性侵害人權。(圖/記者劉松霖攝)
台北地院4次裁定胡亦嘉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因為胡亦嘉經商多年,曾在美求學、國外工作,具備出國並滯留海外的能力,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有逃亡之虞;上次裁定延長限境是2024年11月25日,將在今年7月24日到期。

今天開庭時,胡亦嘉的辯護律師說,外傳泰山的36億元匯往海外並非事實,胡亦嘉在海外資產只有6萬7473元美金(約台幣198萬8429元)。胡亦嘉只領公司薪水,其他投資所得也投入公司營運。街口集團事業版圖深耕台灣,具備準金控規模,將胡亦嘉限制出境,會讓他無法尋找國外投資的機會。

▲胡亦嘉表明他是街口公司的創辦人又是大股東,募資不可能由別人完成,懇請法官考量他有急需出國募資的需求,解除限制出境。(圖/記者劉松霖攝)
律師指出,泰山的投資款不是定存,用於街口集團業務發展、擴張集團業務,現在是仰賴胡亦嘉到國外尋找投資人的關鍵時刻,他沒有理由拋下一切也不可能逃亡;街口集團對於泰山投資款案已經花好幾千萬提起上訴二審,也正在跟泰山磋商和解方案,很訝異本案以民事案件認定胡亦嘉無法配合審判,胡亦嘉在泰山案並非原告、被告,根本不是當事人,電子監控是過度延伸也沒必要,因為民事案件而電子監控匪夷所思。

律師表示,為了表達對法院的尊重,願意增加保釋金,別再限制出境;7月26日新加坡有人找胡亦嘉去談投資,胡亦嘉有即時出國的必要,否則會受到泰山拖累。

胡亦嘉則說,街口金科是純控股公司,自然下面沒員工,合庫大樓每天200多人上班,並非沒人。街口金科很多資產是子公司的股權,泰山與街口簽訂的是投資合約,資金用於公司發展,錢進了子公司做營運,沒有一毛錢進他本人口袋,他所有財產就是街口公司的股權。

胡亦嘉對於檢方控訴他藉由ETF自肥也喊冤,基金有賺有賠,沒有內線交易問題,沒有關係人交易問題,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既是如此,買ETF怎麼有任何可能會變成非法獲利?到2025年6月為止,台灣整體ETF持有人大約1544萬人,已成全民運動,唯獨他買ETF遭到北檢搜索和限制出境,這確實沒有法律依據,這是針對性侵害人權,依照檢方邏輯,「難道餐廳讓熟客先訂位就是背信?」他並無犯罪嫌疑重大,依法不可以限制出境、出海。

胡亦嘉表示,他是街口公司的創辦人又是大股東,募資不可能由別人完成,懇請法官考量他有急需出國募資的需求,解除限制出境;他希望另募資金取代泰山,為街口解圍,他已遭限制出境3年,人權被狠狠踐踏,他不是政治人物,司法可以這樣對待人民,台灣也不用講什麼民主了。

法官並未當庭裁定是否科技監控,只說會針對是否延長限制出境裁定,並諭知全案候核辦。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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