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韓媒東亞日報報導,億光電子於2016年通過挖角競爭對手首爾半導體三名前職員,獲取了這些人員在任職期間擅自拍攝或離職時通過移動存儲設備,非法帶走的LED技術相關商業祕密,因此被送審。根據不僅處罰違法行為實施者,同時處罰所屬法人或僱主的雙罰規定,當首爾半導體前職員因涉嫌非法洩漏商業祕密被起訴時,億光電子也得一同接受判決,韓媒指出,《勞動基準法》或《防止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均適用此類雙罰規定。
報導提到,億光電子主張其獲取商業祕密的行為發生在台灣,韓國法院沒有管轄權。但韓國一審法院未採納該主張,判處5000萬韓圓罰金。韓國二審法院則推翻了一審不構成《產業技術保護法》規定的產業技術無罪認定,加重至6000萬韓圓罰款。
報導指出,在韓國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提到,若產業技術及商業祕密的拍攝、非法洩漏行為發生在韓國境內,即使獲取和使用該技術的行為發生在國外,仍可視為在韓國境內犯罪,認為將該公司(億光電子)視為在韓國轄內犯罪具合理性。
針對這起案件,億光電子曾在去年發出聲明重申,「於2018年針對首爾半導體的EP2656402B1專利(以下簡稱「EP402專利」)向歐洲專利局(EPO)提出專利異議(Opposition),在審理過程中,首爾半導體為維持該專利的有效性去限縮專利保護範圍,但同時也使技術應用受到極大限制,尤其限定了LED的中心波長必須為550奈米,導致該專利覆蓋的產品範圍大幅縮減。EP402專利為DBR晶片技術,與首爾半導體在新聞稿聲稱使用No Wire LED技術的WICOP技術不全相同。」
- 台灣
- LED
- 億光電子
- 韓國
標題:台灣「LED大廠」被控竊技術!韓國最高法院開罰 金額出爐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16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