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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海為綠/台灣海洋能首案起跑 政府能否「推波助瀾」助商轉?

台灣四面環海,工研院2023年提出布局「海洋經濟」,其中「以海養綠」便是將取之不盡的海洋作為淨零永續重要解方,其中包含將海水化為綠電的海洋能。而台灣公司以科國際海洋能源公司搶下頭香,預計成為台灣首座海洋能案場,但台灣要把海洋能預估的11.2GW的潛能變成台灣綠能解決方案,仍須政府「推波助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外已有多起成功案例,包括以海浪、洋流與潮汐、海洋溫差能等形式進行發電。據國際能源總署的海洋能源系統 (IEA-OES)共有22國家及歐盟投入海洋能源的技術合作,目標在2050年開發300GW海洋能源。

各國陸續已經有海洋能案場成效。如韓國2011年就有始華湖潮汐發電站,裝置容量為254MW;日本沖繩也有針對黑潮設置100KW的洋流發電電廠;中國也曾在2023年表示要打造MW等級的波浪能發電裝置「南鯤號」。
 

台灣海洋能潛力高 工研院、能源署投身規劃

行政院產業科技策略會議(SRB)在2007年就將海洋能納入前瞻能源科技,政府陸續啟動海洋能相關研發計畫,工研院在經濟部下在2010年就提出海洋能相關研究,開始投入波浪發電系統的研發,並在規劃在2013年7月自製20kw波浪發電機組,進行短期測試。

據工研院評估,台灣發展海洋能潛能達到最高可達11.2GW,適合的海洋能發電類型分別為波浪、海洋溫差及洋流發電,波浪發電裝置容量潛力可達2GW至4GW。


而經濟部在2022年躉購費率新增海洋能躉購費率,每度價格為7.32 元,經過3年時間仍維持相同高價格,藉此鼓勵業者投入。

然而,即便各國前赴後繼投入海洋能技術,經濟部也提出高誘因鼓勵業者投入海洋能,但四周環海的台灣近年來尚未看到具體案例。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長林昭憲在今年9月舉辦「SOUTH NEXT:大南方產業轉型國際論壇」,提到「以海養綠」,提及海中的藻類「藍碳」固碳能力為「森林碳」的數倍,更指出海洋具有提供人類10%至15%的電力供應潛力的可能性,強調「沒有海洋,全球幾乎不可能實現凈零。」

報告中也提到,以色列波浪能公司Eco Wave Power獲得「歐盟藍色投資基金」(EU Blueinvest)的支持,技術也已經投入歐洲電網測試。

而Eco Wave Power也與台灣有所淵源。因為該公司在2024年就曾來到台灣,與台灣的以科國際海洋能源公司簽署採購合約。


▲以科國際8月成功在蘇澳港拿下土地,有望成為台灣首座海洋能發電廠。圖為以科公司合作設備商 Ecowave 於以色列案場建置波浪發電設備。(圖/港務公司提供)
海洋能台灣首案在蘇澳港 以科國際波浪發電拚明年商轉

以科國際是船舶設備商聯達行子公司,董事長黃齊元去年表示,台灣四周環海,具有發展海洋能潛力,已對台灣東、西部、離島等83個地點進行評估,但也坦言土地取得相對困難,與能源署、港務公司、漁業署等單位持續溝通。

他當時也立下目標,以科國際將在2025年讓100KW波浪能示範電廠完成,目標在5年內目標拚到20MW為主,長期目標是400MW。

經過1年時間,以科國際8月傳佳音。台灣港務公司基隆分公司首度於蘇澳港辦理為期5年的「波浪發電試驗場域招租案」,7月公開招標由以科國際脫穎而出,預計於C區位導入離岸式波浪發電設備,有望成為台灣首座海洋能示範案場,並在2個月內就會完成簽約。

但好消息背後,卻存在些許陰霾。以科國際原訂今年完成示範電廠,但按目前進度,再加上冬天東北季風不利施工,保守估計必須等到2026年才能商轉,讓今年商轉目標出現延宕。

對此,以科國際說明,波浪能是新興能源技術,如果可以有政府支持當然很好,而公司也有與工研院有所聯繫,迄今為止也與港務公司這邊溝通、協調。

對於是否是因案場選址出現瓶頸,導致設廠進度受到影響?以科國際未直接答覆,強調「目前於行程程序上並無遇到瓶頸」,因是試驗場域,所有的期程都需要與各單位部門做充分的溝通及討論, 因此在進度上都是預估,但實際狀況都還是以討論結果為依據。

海洋能疑難雜症怎麼解? 能源署設立單一服務窗口

成功標下一案後,期盼政府給予什麼協助,以科國際也表示,公司除了長期與工研院接洽,能源署於今年6月的第3屆海洋能論壇有提到將會成立海洋能相關協助小組及窗口,若有釋疑部分,將透過此管道請經濟部協助,「但也期望經濟部對於政策及法規上的繼續支持,讓海洋能更順利的進行。」

那麼針對台灣推動海洋能,能源署除了給予高額躉購費率之外,是否還有提出其他協助?能源署表示,以科國際是投標港務公司招標案,目前了解是即將簽約中,明年將會開設100KW的海洋能,初期合約是5年。

能源署坦言,以科國際目前「沒有提出有困難」,但如果在行政上有需要協助都會盡力,如果按照第三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未達2000KW 的自用發電設備)申請進度應沒有問題,才能進一步與台電簽署躉購費率合約。

如今,能源署本月已成立針對海洋能業者的單一服務窗口,有蒐集一些廠商疑難雜症,包括如何併網,以及協助海洋能業者與地方政府、中央部會的協調工作,由能源署擔任平台來溝通;當收集足夠個案狀況後,未來可能也有機會修法,作到通案解決。

除了政府提供政策上協助,能否建立場域讓國外技術在台灣海域盡速調適也可以讓海洋能更快前進。

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在今年8月啟用離岸工程中心,打造出全國唯一可以滿足「造風、造流、造浪及調整水深」多重功能的測試場域,不僅可以投入離岸風電浮式風機技術測試,也同樣可以使用在海洋能中的波浪及洋流發電測試場域,讓業者盡快在台灣海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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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在今年8月啟用離岸工程中心,打造出全國唯一可以滿足「造風、造流、造浪及調整水深」多重功能的測試場域,可當作海洋能實驗場域。(圖/記者鍾泓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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