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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大逃殺!經濟部:12月起須民航局、國防部點頭才可進口

經濟部貿易署今(6)日晚間發布公告,12月1日起規定「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民用無人機需先取得交通部民航局同意文件;進口軍用遙控無人機國防部同意文件才可以開放進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去年統計,國內無人機註冊總數超過4萬架,合格操作證也上看2萬張,基於安全及產業發展考量,交通部民航局去年8月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草案,原先是以500 公克為納管標準,後來在去年11月修正通過時,下修至250公克,幾乎將市面上包含休閒娛樂類產品也納入規範內,也放寬考照年齡從16歲下降到14歲,並延長操作證效期。

據貿易署所規範的14項貨品清單,規範產品類別包括「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其他無人機」兩大分類,規定重量從250公克到150公斤。貿易署說明,該兩分類是根據國際貿易分類,具體差異必須細究;至於下修到250公克以上都要納管,則是尊重主管機關民航局規範。

而12月禁令一出會有大影響,貿易署說明,目前9成以上無人機產品都是來自中國,因此相當於來自中國無人機產品影響會最大。

但我國正在發展無人機產業,對於要求國外無人機產品來台須經過政府單位核准,是否可能打造一種貿易壁壘?貿易署強調,台灣並非不開放進口,而是必須取得民航局及國防部許可才可以進口,而這一年民航局都有在建置線上申報系統,讓通過許可的國外產品可以入內。

據公告,「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貿易署說明,民航局為有效進行遙控無人機源頭管理,於5月2日請本部貿易署協助增列輸入規定,要求進口無人機需先取得該局同意文件;進口軍用遙控無人機,則需取得國防部同意文件。

另為與「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之檢驗及登錄施行日期同步,訂於12月1日生效。增列輸入規定內容為進口遙控無人機,需取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同意文件,特定重量及數量以下免附;軍用遙控無人機,憑國防部核發之同意文件進口。
 

▲據貿易署所規範的14項貨品清單,規範產品類別包括「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其他無人機」兩大分類,規定重量從250公克到150公斤。(圖/取自貿易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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