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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洗錢洩密! 「仙塔律師」否認翻供 京華城案美女法官一句問倒

臉書10萬人追蹤、Instagram有22萬粉絲的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今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辯詞透露給共犯,並協助主嫌變賣首飾、汽車,台北地檢署6月30日搜索複訊後諭令70萬元交保,8月20日偵結,以洩密和洗錢兩罪起訴,考量李宜諪「已坦承犯行」,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今天上午為本案首度出庭,採取無罪答辯卻又否認翻供,讓檢察官感到驚訝,本案法官剛好是京華城案的受命法官許芳瑜,她聽到李宜諪說,沒把主嫌羈押的訊息透露給任何人,之後便問李宜諪,有沒有跟來辦保的友人說主嫌羈押?李宜諪卻回答有,還講出當時跟對方說「她就是被押了」,對於洩密的辯解前後矛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據檢方起訴,李宜諪辯護的靈骨塔詐團,3年不法所得1.6億元,6月底共有15人遭《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外號「仙塔」的網紅律師李宜諪涉嫌洩密、洗錢,6月30日遭約談移送地檢署時(左)並未梳妝打理造型,有人覺得跟她社群照片(右)落差明顯。(圖/記者劉松霖攝、翻攝IG)
檢察官發現,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主嫌吳芳儀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遭到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芳儀收押後,對共犯告知吳芳儀因為靈骨塔詐騙案而羈押,吳芳儀是男友呂英菖的助理。

李宜諪今日開庭時表示,她在群組轉達吳芳儀希望處理車子的時間是4月23日上午10點,但9點36分車子已過戶,即使認定構成洗錢,她傳訊息的行為是「無效幫助」不需處罰;吳芳儀告訴她現金都被扣走,只有一張提款卡但餘額可能不足以籌措交保金、律師費,家裡梳妝台還有首飾可賣,如果還是不夠,車子也可以賣,已向警方確認不會扣車,李宜諪認為,在她認知中,首飾、汽車都屬於吳芳儀的可支配財產,因此她是「好意轉達」,並未協助洗錢

李宜諪也否認洩密,4月14日吳芳儀遭羈押後,原本守在地檢署準備辦保的陳姓友人想知道為何會押?李宜諪說,當時她只講「偵查中不能透露太多」,她並未將吳芳儀羈押的結果或羈押庭答辯內容透露給任何人,羈押理由書也沒交給之後交接的趙浩程律師;起訴書說她把「吳芳儀是呂英菖助理」的羈押庭辯詞洩漏給吳芳儀的陳姓友人,但實際上她並非「告知」陳姓友人,只是「詢問」

李宜諪詢問的「陳姓友人」是23歲的陳永山,也是遭到北檢起訴的同案共犯。

▲「仙塔律師」李宜諪否認為靈骨塔詐騙集團洗錢、洩密給共犯,法官質疑她為何偵查中認罪,現在卻否認。(圖/翻攝臉書)
許芳瑜法官問李宜諪,有沒有跟陳永山說吳芳儀收押?李宜諪承認有跟陳永山說「她就是被押了」,許芳瑜再問李宜諪,陳永山跟你辦的靈骨塔詐騙案有關嗎?李宜諪愣了好秒,才回答「應該是‧‧‧沒有」,許芳瑜續問,為何要向陳永山查證吳芳儀是不是呂英菖的助理?李宜諪回答,因為陳永山跟吳芳儀認識很久。

許芳瑜質疑李宜諪偵查中認罪、現在否認,李宜諪解釋,答辯方向並無不同,她是律師,接受訊問時,知道檢察官的態度就是要起訴她,雖在筆錄上承認客觀事實,但她不認同檢方對本案的法律評價;檢察官對她說,有洗錢的客觀事實就構成犯罪,當時她手上沒法條或案例可查,事後查了才知道,她可主張自己沒有洗錢的主觀犯意。

▲檢方起訴認定「仙塔律師」李宜諪已認罪,不過她在首度開庭卻做無罪答辯,法官問她為何翻供?她卻說檢察官的態度就是要起訴她,她承認客觀事實,但她跟檢察官對本案的法律評價不同。(圖/記者劉松霖攝)
本案蒞庭檢察官是京華城案的公訴檢察官陳思荔,她批評李宜諪身為律師今日如此答辯,讓她「蠻驚訝」,李宜諪不僅轉交吳芳儀的汽車鑰匙,轉達吳芳儀指令時明確表達「怕車被扣」,沒提到賣車是為了交保金或律師費,顯然是隱匿犯罪所得,難道李宜諪之後也要這樣幫犯罪者處理財產嗎?李宜諪否認洗錢只是卸責之詞。

李宜諪庭末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主張她父母、事業都在台灣,她沒有國外身分證或居留證,本案起訴罪名非重罪,不須為此潛逃國外,而且她已繳納高額保證金。陳思荔檢察官反對,本案仍在審理中,為了確保審理程序的進行,建議法院繼續限制李宜諪出境。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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