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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破百億竟50萬就交保 太子集團案北檢提抗告:金額不成比例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涉嫌在台設立博弈與洗錢據點案件,4日依違反賭博與洗錢等罪嫌起訴62人。檢方指出,集團透過在台成立公司招募工程師,設計非法線上博弈平台,並利用海外紙上公司OBU帳戶及地下匯兌等方式,將鉅額不法所得洗回台灣,再購置豪宅與名車等資產,洗錢金額高達107億餘元。不過,被告的保釋金僅50至500萬元,不成比例,因此在5日提出抗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調查,台籍操盤手王昱棠、人資主管辜淑雯等人,依柬埔寨籍集團主席陳志及新加坡籍帳房陳秀玲指示運作整體架構;另外包括李添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財務副總鄭巧枚、天旭公司會計陳麗珊,以及協助洗錢的邱子恩、陳韋志、王俊國等9人先前遭羈押。

案件移審台北地院後,法院4日晚間裁定王昱棠等9名在押被告全數交保,並施以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等措施。不過,檢方指出,9人中僅王俊國坦承洗錢犯行,其餘8人均否認犯罪,且全案為跨國犯罪組織結構,涉及金流龐大,共犯人數眾多,若在外活動,恐有逃亡或勾串證詞之虞。

此外,檢方認為,全案洗錢金額高達上百億元,對我國金融秩序及國際形象影響重大,但法院裁定交保金僅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與涉案規模顯不成比例。台北地檢署因此於5日傍晚向法院遞狀提起準抗告,盼重新審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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