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早年獸醫診所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寵物,多由藥商直接賣給獸醫診所,但「藥事法」規定中,並未允許藥商販售藥品給獸醫診所,為強化流向管理,衛福部食藥署加強查緝,藥商不再提供藥品,導致獸醫診所斷藥,為求解套,農業部與衛福部2年前制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後稱人用藥品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上路。
依人用藥品管理辦法,可治療犬貓的人用藥品,需由藥商登錄為「動保用藥」,才能直接販售給動物醫院,若未登錄,則需由獸醫師開立購藥證明,由飼主至藥局購買,這類可治療犬貓的人用藥品,採正面表列,目前已納入700多項,而醫用氧氣則是近期才被納入。獸醫及飼主憂心,毛小孩需使用急救藥品、氧氣時,還要飼主跑到藥局領藥,恐緩不濟急,也引發不少人在社群平台上質疑、議論批評。
對此,農業部防檢署表示,農業部和衛福部已會銜公告,將於7月1日施行後可能衍生的動物醫院用藥儲備、醫用氣體(氧氣)取得及夜間急診不便等疑慮,已蒐集各界意見並研擬與衛福部食藥署共同修正辦法,將「獸醫師得預先儲備藥品」及「醫用氣體配送機制」納入規範,確保動物健康安全與醫療效率,請飼主與獸醫師放心。
防檢署已主動跟食藥署、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聯繫,初步掌握各界意見,「維護動物醫療權益」的核心目標已有共識,唯執行細節仍需進一步協商。為凝聚共識並解決細節歧見,防檢將於10日邀集相關產業代表召開研商會議,務求在7月正式施行前,完成法規優化與行政程序的調整。
防檢署指出,修正辦法將納入獸醫師預先儲備人用藥品機制,擬增訂獸醫師(佐)得開立購藥證明,預先儲備必要的人用藥品於動物醫院內,確保急診動物病患能在黃金時間內獲得救治。
另外,針對醫用氣體(如氧氣鋼瓶)及注射劑型藥品的特殊性,防檢署也已擬定配套配送機制與標籤標示例外規範。未來將建立便捷的供應體系,使動物醫院能順利取得手術與急救所需的醫用氣體,無需飼主需自行扛鋼瓶往返藥局與動物醫院。
防檢署強調,本辦法發布至今,已積極擴充動物醫療藥品,主動公告701項人用藥品品項可供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使用。已有216件動物保護藥品完成申請登錄。在確保人用藥品完善管理的前提下,防檢署將持續與食藥署協調,擴大藥品品項,保障多元醫療需求,共同守護毛小孩健康。
- 寵物用藥
- 上路
- 新制
- 獸醫
- 飼主
- 治療
- 延誤
- 醫療
標題:寵物用藥新制將上路遭憂恐延誤治療!防檢署:納入獸醫師可先備藥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39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