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作者:財訊雙週刊/洪綾襄
根據《財訊》雙週刊報導,爭議多時的「遺產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在6月2日法務部預告後,僅花1個多月,就在朝野高度共識與在野黨的積極推動下,《民法》第1223條修正草案可望於立法院本會期闖關3讀。
在去年發起公民連署、成功推動修法的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觀察提醒,雖然刪除手足特留分的修法可能很快就會通過,但兄弟姊妹仍保有應繼分繼承權,因此在生前預立遺囑,讓身後遺產指定與安排更符合自身規畫,仍是人生最後一堂重要的必修課。
後續值得關注的是,法務部原本還提出「弱勢手足聲請遺產酌給」與「特別貢獻分」等《民法》第1149與第1173條的配套修正,在7月9日黨團協商後,各黨團幹部、法務部代表、司法院代表還無法達成共識,後續將送院會處理。對此劉韋德指出,特別貢獻分主要是借鏡日本,若有長期撫養照護事實,手足可聲請一定比例的分配;但台灣從來沒有這個經驗,若在短時間內倉卒立法,可能反而造成法律適用混亂以及社會衝擊。
家庭結構變遷 手足特留分引發爭議
隨著愈來愈多現代人不婚少育,如果沒有子女,父母也過世了,遺產就會由生存的配偶與其兄弟姊妹來繼承。依據現行《民法》的規定,第1138條中規定兄弟姊妹為第3順位繼承人,第1144條規定應繼分為1/2,第1223條載明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3。
然而,《財訊》雙週刊指出,現代家庭的手足之情並不像傳統農業社會那樣關係緊密、血濃於水,不僅彼此工作、價值觀差異大;若是在成員複雜的重組家庭中,和繼父繼母的子女之間,不但沒有感情,甚至可能還有仇恨。要是過世後,還得按《民法》特留分規定,將財富與他們分享,難免就會發生許多扼腕的憾事,因此訴求刪除手足特留分的輿論浪潮愈來愈大,如今終於走到最後1哩路。
近年有關手足特留分繼承,最知名的訴訟案件,莫過於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的遺產官司。曾為《大頭兵》等知名國片製片人的裴祥泉一輩子單身,雖有3個兄妹,卻極少往來,臥病後彼此關係更疏離。
2015年時裴祥泉病逝,留下影視公司股票、不動產、現金等遺產約2億元,他留下代筆遺囑:「我孤家寡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30%,阿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平日善款也不要漏。」
修法非萬靈丹 遺囑效力成關鍵
然而,即使遺囑寫明不給家人,在裴祥泉過世後,其兄妹仍向邱瓈寬等人爭產。先是以遺囑見證人不能為受贈人為由,質疑代筆遺囑的法律效力;邱瓈寬則反告裴家人無權繼承。歷經10年纏訟與談判,全案終於在2025年12月底定,台北地院依《民法》特留分規定重新分配裴祥泉2.18億元財產,裴家3兄妹最後還是爭取到手足應繼分,也就是遺產總額的1/3,共約7300萬元;其餘約1.45億元,才依遺囑內容分配。
「其實裴老闆不給兄妹並不是出於怨恨,而是為了要讓事業繼續下去,才把公司股票留給徒弟和員工,裴家兄妹都不是影視圈人,但這種分配方式,就得變賣股票和房產,不就和他的遺願完全背道而馳嗎?」一位法界人士感嘆,基於所有權絕對原則,遺產屬於被繼承人生前財產,對其財產應享有最終支配權,法律應尊重其生前意願,最後結果卻仍得受限於特留分的規定,無法彰顯遺囑自由。
不過,《財訊》採訪得知,單身者遺產分配爭議還算相對少數,受手足特留分影響更大的其實是頂客族夫妻。
本身也是律師的劉韋德觀察,實務上更多的是在世的配偶要面臨大伯小叔的爭產。「台灣每年都有20多萬人過世,幾乎每個月都會接到手足特留分訴訟的案子,可見這已是具有迫切性的民生法案。」
刪除手足特留分後,遺囑成為繼承規畫的核心工具。劉韋德強調,兄弟姊妹仍保有應繼分的繼承權,因此現在最重要的反而是「確保遺囑有效」,若沒留遺囑或遺囑無效,仍優先以應繼分分配。
他也提醒,已寫好的遺囑需要重新檢查與調整,尤其過去考量到兄弟姊妹特留分存在而預先保留分額者,未來就該重新安排。要是真的有弱勢手足或特別有貢獻的手足要照顧,就主動在遺囑內明確規畫給付內容,避免日後因金額與分配方式引發爭執。
整體而言,遺囑有效性、內容明確性與分配意志的清楚表達,仍是後續繼承安排的重要基礎。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暨安永家族辦公室負責人林志翔,也提醒民眾要及早安排。「家庭關係如果已經緊張,拖延傳承安排,往往只會讓遺產變成炸彈。」並建議可採取3大策略化解,降低身後財產安排風險:
1、保險身故理賠金不會併入遺產中計算,因此可以在生前善用保險工具,指定受益人為配偶或特定子女,降低被視為遺產爭奪對象的風險。不過,他也提醒高資產族群,注意所得稅與最低稅負制影響,避免誤踩稅務地雷。
善用多元理財工具 完善生前配置
2、設立生前信託,將資產交由專業機構管理,包括捐贈公益。「信託是最靈活也最能客製化的工具,可同時兼顧控制權、隱私與法律風險。」林志翔說。
3、善用贈與豁免,包括夫妻之間贈與免稅、資產切割分批贈與,就能逐步平順地將資產轉移給指定對象,亦可將不動產或公司股權提前過戶,避免成為遺產的一部分。「不要等到病危才想處理,這樣只會讓遺愛變成遺憾。」…(更多精彩內容,詳見《財訊》雙週刊第7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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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民法繼承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避手足爭產 還頂客與單身族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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