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關立法院本次三讀通過的《有線廣播電視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表示,這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院長卓榮泰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內容相近。
李慧芝表示,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相關規範應該一致,才能符合憲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則。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因相關規定不一致而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卓院長依憲法所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這次《有線廣播電視法》的三讀條文。
陳威叡編輯記者
從業邁入第14年,師大圖傳研究所碩士,2011年於《蘋果日報》展開記者生涯,曾經歷社會、專題、新北市政與政治線,2022年來到《NOWNEWS今日新聞》政治中心,在同樣的高度編採自由環境,負責黨政新聞,主跑立法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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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立院三讀黨政軍持股鬆綁上限1% 卓榮泰拍板不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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