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台設432處回收點 民團籲立院本會期完成修法
國健署自9月8日起,在全台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等處設置432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鼓勵持有電子煙的民眾自主投遞。依國健署先前規劃,回收措施預計持續至新法施行後1個月緩衝期屆滿。
國教行動聯盟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強調「法律不三讀,回收桶就沒有終點」,認為修法若持續延宕,青少年將持續面臨電子煙及俗稱「喪屍煙彈」等產品的健康風險。
根據國健署114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為2.1%,高中職生則為5.1%,推估至少有4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民團認為,應儘速建立完整法律規範,避免電子煙持續流入校園及青少年族群。
修法擬將持有電子煙入罰 最高可罰10萬元
行政院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電子煙等類菸品的持有行為納入行政罰,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未經核定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也納入相關規範。
草案另規定,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類菸品等行為,將以刑罰處罰,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增訂未遂犯及法人併罰規定。
針對少量輸入類菸品的入境旅客,草案也訂有相關處罰規定,若輸入5件以下且總淨重未逾500公克,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犯者,則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此外,草案也規劃針對違法製造、輸入行為建立檢舉獎勵制度。
在野黨憂人力不足 石崇良:先有法源才能擴大查緝
石崇良今上午出席「2026台灣全球健康福祉論壇」,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修法草案已於上會期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完畢,並經黨團協商,為杜絕電子煙及網路販售菸品等亂象,期待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
針對在野黨質疑,現行查緝人力不足,恐出現查不到、罰不到的問題。石崇良則表示,衛福部已陸續與地方政府召開會議,討論相關配套措施,校園執行方式也已與教育部溝通;至於地方實際執法所需人力,衛福部也會編列相關預算,增加查緝人力。
石崇良強調,相關配套措施都需要有法律依據才能推動,若法源尚未建立,即使討論擴大執行或增加人力,實際效果仍然有限,因此仍盼立法院儘速通過修法,讓電子煙管理及查緝工作有所依循。
吳紹瑜編輯記者
《今日新聞》新聞一部財經生活中心主任,曾任《蘋果日報》、《TVBS新聞網》政治線記者,也長期關注教文、衛福等部會政策。期許新聞媒體不只是傳遞訊息的媒介,更是時代的記錄者、公共利益的守護者,我相信新聞的力量...
作品集-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 電子煙
- 菸害防制法
- 石崇良
標題:電子煙回收633公斤仍難杜絕亂象 石崇良:要先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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