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新國際醫院復健科醫師曾愷平診療發現患者的左腳踝腳跟骨與距骨的關節處有半脫位現象。(圖由聯新國際醫院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30多歲女市民從事挖土機駕駛的工作,日前從挖土機上跳下時,不慎跌倒,以左手撐地而造成手腕劇痛,經復健治療1個月後略有改善,卻仍無法正常工作,前往聯新國際醫院求診,才發現她除左手腕舟狀骨與月形骨關節有半脫位,左腳踝腳跟骨與距骨的關節處也有半脫位現象,2處合併治療後,症狀才明顯改善。
面對患者提問:「明明是手腕受傷,為什麼連腳踝也要一起治療?」聯新國際醫院復健科醫師曾愷平說明,她以手腕撐地,受傷後連帶改變手臂、肩膀、軀幹甚至下肢的動作模式,才形成不同程度的代償;腳踝出現異常,雖不代表是手腕疼痛的「真正病因」,但可作為復健評估與治療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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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愷平說,復健門診中,患者通常能感受到「哪裡痛」,但疼痛位置未必是唯一病竈,人體肌肉、關節與結締組織在動作上彼此協調,受傷後常因「避痛機制」改變姿勢,導致其他部位承受額外負荷;面對反覆或治療效果有限的慢性疼痛,不能只鎖定治療患者主訴的部位,透過了解受傷過程,再從關節活動、肌肉張力、動作代償等面向評估,才能從痛點延伸,尋找可能影響恢復的真正原因。
「除了關節與動作評估,患者是否存在肌筋膜激痛點也須評估」,曾愷平說,激痛點是肌肉中對壓力較敏感的區域,可能引發局部或轉移性疼痛,提供復健治療「從局部延伸至整體」的評估角度,但並非代表「手腕痛就一定要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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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手腕痛不一定只治手 醫揭代償機制造成腳踝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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