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首先,據《風傳媒》指出,賴苡任陳述,賴苡任與同案被告滿志剛、謝克洋於114年1月11日在中正紀念堂的活動舉牌表達欲罷免民進黨立委,之後黃呂錦茹透過國民找到賴苡任,希望其能化倡議為實際行動,其與被告黃呂錦茹、同案被告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的共識就是其等負責形象(即空戰),台北市黨部負責實際執行(即陸戰),被告黃呂錦茹會安排其與同案被告劉思吟上節目著重媒體宣傳,陸戰部分就是街頭擺攤宣傳等規畫都是由台北市黨部負責,黃呂錦茹會介紹認識的朋友寄戶籍,一開始即和黨部說好街頭收到的提議人名冊造冊、分類都由黨部負責之事。
第二,賴苡任陳述,其於2025年1月23日曾擺攤收取罷免吳思瑤意向書,也於2025年2月1日、2月2日正式擺攤2次,收取了1505份罷吳思瑤之提議人名冊,但直至2025年2月8日遞交罷免吳思瑤之申請案時,都未曾將收取之提議人名冊交付予國民黨北市黨部,因被告姚富文稱已將送件的名冊都備好。吳思瑤部分原本預計2025年2月6日送件,日期由市黨部(即被告黃呂錦茹)決定,因應2月3日民進黨罷免集體送件,北市黨部希望能在當周送件,並表示已準備好提議人名冊之事實。
第三,賴苡任陳述,他在2月5日陪同同案被告劉思吟送件(即罷免立法委員吳沛憶申請案),當日下午劉思吟接到台北市選委會通知,備補領銜人張延廷因設籍未滿4月資格不符,對方也知自己不符資格,即至國民黨台北市黨部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黃呂錦茹、姚富文及初文卿均有參與,因國民黨有其他人也想送交罷免申請,所以最後壓在114年2月8日送件吳思瑤罷免案,並另尋領銜人。
當日,被告姚富文提出要將原來準備好的提議人名冊,謄寫到新的提議人名冊,並待找到新領銜人蓋章之謄寫到新的提議人名冊,並待找到新領銜人蓋章之事實。
第四,賴苡任陳述,新領銜人係被告黃呂錦茹於2025年2月7日親自拜訪同案被告張克晉徵得同意,並於同日將張克晉之證件交付予黃呂,由其隔日(即2月8日)與張克晉至中選會提出罷免吳思瑤申請案之事實。
第五,賴苡任陳述,他於2025年2月6、7日均有至國民黨台北市黨部。2月6日上午到場時,曾應被告姚富文請託向在場志工說明提議人名冊謄寫注意事項,該2日在黨部之志工的確比平常多很多之事實。
第六,賴苡任陳述,其於2025年1月27日上午去台北市議會拜訪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拜訪前有先和他聯繫,張斯綱主動表示有一箱罷免吳思瑤的提議人名冊可以提,所以張斯綱可能有與被告黃呂錦茹報告此事。拜訪當日,張斯綱有交給其一箱提議人名冊,雖張斯綱聲稱有3000份,但賴苡任目測約1000多份,賴苡任將之帶回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和黃呂錦茹等人開會討論連署事宜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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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早被說是抓耙仔!賴苡任「偽造文書」起訴書陳述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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