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胡定吾的司法案件不只一樁,他曾在2008年涉及遠航掏空案遭到起訴,不過一審認定他身兼中華開發總經理、中華工銀董事長等職務,並未直接管理遠東航空、沒有掏空,因此判無罪。
但胡定吾在2010年又被起訴,任職中華開發期間挪用公款,後來他在法院審理時跟中華開發工銀和解賠償,台北地院判刑1年8月、緩刑2年,高院維持原審判決,在緩刑期滿後,胡定吾的有罪宣告也因此失效,不會留下前科。
至於胡亦嘉的官司,則是檢方控訴他在2020年透過街口支付發行的ETF,只配售給特定的海外公司,未公平配售基金給投資人,不法所得6千多萬,涉犯證交法。胡亦嘉遭檢方搜索偵訊後以1千萬交保,全案起訴後還在北院審理中。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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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街口胡亦嘉父親也出過事!胡定吾曾A公款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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