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於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並明定不得接觸之證人範圍限於「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
對此,民眾黨表示,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主席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合議庭之裁定,印證先前台北地方檢察署主張所有二、三百位在證據清單上之證人,即使毋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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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維持原裁定!柯文哲7千萬交保 民眾黨轟北檢「主張明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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