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NOWNEWS》去年專題報導「走私食品「打地鼠」/中國走私食品誰把關?政府部門間如一盤散沙」,描述台灣政府面對走私食品問題各自為政,難有系統性解決。
針對《NOWNEWS》記者去年提問螺獅粉、麻辣花生及魔芋爽,仍至蠟瓶糖等走私食品如何進入台灣,關務署當時回覆,「海關對於未開放進口之中國大陸食品向來積極查緝,並持續運用風險管理及X光檢查儀等查緝工具於邊境積極攔查,以阻絕不法,自113年迄今尚無查獲「蠟瓶糖」類似貨品紀錄,另入境旅客每次可攜帶6公斤中國大陸食品,但僅可自用不得轉售。」
關務署今(23)日澄清,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二,入境旅客可攜帶中國大陸食品上限為6公斤,但相關報導有所誤解。
關務署說明,進口食品應向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及相關許可文件,但據衛福部2019年4月16日《衛授食字第1081300310號公告》,輸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格及數量計)自用食品免向衛福部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及相關許可文件,入境旅客可免經衛福部同意攜帶6公斤食品入境。
關務署指出,為配合防疫需要,及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將建請食藥署及相關機關研議是否調整上開輸入少量個人自用食品之規定。
針對走私食品問題,經濟部長龔明鑫今日受訪則說,政府一直在討論走私食品議題,更提到外界也相當關心小額郵包,「因為量實在非常非常多,一年大概有6000萬件左右那麼大的量」,即便每件都有X光檢查,但走私食品、小額郵包都還是要跨部會討論,經濟部也將會向行政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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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釋疑「中國食品上限為6公斤」規定 關務署將請食藥署修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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