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港務公司表示,本次發布的「商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域使用須知」,明確規範本公司轄管七大國際商港(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地(含碼頭、倉庫、露置場及空地)的使用原則。
為使管理機制更具體可行,該公司導入「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作為執行附件,此矩陣依據違規事件的風險等級,將常見違規態樣與通行證的裁處標準(包括暫時停用或註銷)進行對應,首次以通行證管控方式強化管理機制。港務公司並強調,通行證管理機制的目的並非懲罰,而是希望提醒現場作業人員或所屬公司能落實自主管理責任,達到強化港區安全的效果。
為確保新制能順利推動與落實,港務公司在頒布前已邀集港區內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多次意見交流,並於114年3月至5月間完成7場國際商港新制宣導座談會,邀集裝卸業者、船務代理公會、汽車貨運公會、報關同業公會、輪船理貨同業公會及航港局等單位參與,藉由座談會多方交流凝聚共識。
港務公司表示,「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將自114年11月1日起正式啟動試辦,試辦期間將採宣導作法,實行「記點不罰」的緩衝機制,讓現場作業人員與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新規定與流程,共同優化制度細節。新制預計於115年3月1日正式公告施行,正式上線前將會依據各港試辦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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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港區作業安全規定明起試辦 違規將暫停通行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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