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連年上漲的租金讓許多租屋族大喊喫不消,其中頂樓加蓋成為民眾的選擇之一,不少年輕人、小家庭為了住在市中心、學區,因此選擇這類租金較便宜的房屋。不過,這一類的建物就算有房屋稅籍,仍未辦理保存登記、或無法取得建物合法證明。
為了進一步保障民眾的居住權益,並鼓勵租屋族選擇安全且合法的建物,政府在115年租金補貼規定中調整了房屋條件的限制。根據新的申請要求,租屋族所居住的位置,除了必須具備房屋稅籍之外,還必須確認該建物「已辦理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物合法證明」。這項新的條件變相排除了許多通常缺乏這些合法文件的「頂樓加蓋」租賃物件。
國土署解釋,專案計畫若在114年已核定租金補貼,只要租客以相同的租賃地址帶入115年度的申請案,就不會受到新的建物合法證明規定的限制。換句話說,若租客今年已成功申請,並且決定繼續留在原地址續租,仍可以請領到明年的租金補貼。
- 內政部
- 租金補貼
- 租屋族
- 頂樓加蓋
- 新制規定
標題:租屋族看過來!租金補貼新規上路 「這一族群」恐申請不到補助?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23755.html